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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生产月电力安全学习心得感悟范文

www.977job.com 2021-05-16
关于安全生产月电力安全学习心得感悟范文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防工办、国务院财贸小组、全国总工会和中央广播事业局等十个部门共同作出决定,于1980年5月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1991年——2001年改为“安全生产周”),并确定今后每年6月都开展安全生产月,使之经常化、制度化。那你知道关于安全生产月电力安全心得感想都有那些吗?下面是小编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关于安全生产月电力安全心得感想。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关于安全生产月电力安全心得感想一

  学习业务技能的同时不忘学习安全知识,进厂几个月以来,师傅们对我说得最多的是“安全”两个字。

  一天,班长将一本“安全记录”郑重的交给我,并嘱咐我好好的看一看,一定要按时完成。接过本子后,我感觉心里沉甸甸的。我明白班长的用意:他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要我明白“安全的重要性”!

  记得入厂时,领导要求我们新员工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全面解读“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的涵义,并进行了严格的考试。这使得我们对“安全”一词有了初步的理解和认识。俗话说:环境改变人。下到班组后,师傅们在给我传授专业技能的时候,每次都不忘叮嘱一句“注意安全”。是啊,“安全第一”!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注意安全,每次巡检时,师傅们都要我戴好安全帽和手套。当发现设备有异常时,就马上汇报并及时处理,绝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因为任何一处的隐患都会给人身和设备带来极大的危害,决不能马虎。至此,我觉得通过这段时间对《安规》学习和师傅们的教诲,使我受益匪浅。比方说,上脱硫吸收塔时,我不会穿着高跟鞋,,也不会双手同时抓同一护栏。一次,我发现一台运转中的滤液水泵台面上有一些浆液,本想去擦拭的,但突然想起这样做很危险,《安规》中明确规定,禁止用手去擦拭运转中的机械和设备。所以,没有一点安全意识的话,就会给工作带来一些难以预见的后果。

  如果说过去我对“安全”的认识还很抽象和肤浅的话,那么通过这段时间的实践和体会,使我对“安全”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每隔一段时间,在进行完业务培训后,我都会根据自己近阶段对脱硫设备的了解和巡查,写上一些安全感言和注意事项,这使我领悟到,安全事大,开不得半点玩笑,更不能姑妄为之,抱侥幸心理,稍有不慎和疏忽都会带来难以想象的后果。只有在尽心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牢牢的把“安全”之弦绷紧,才能使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更上一个台阶。

  在此,我想说:“安全无小事,要做有心人”。

  关于安全生产月电力安全心得感想二

  安全,我不知道大家是怎样理解这个词的涵义的,但我知道安全对于一个电力工作者来说是多么地重要。电力安全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安全工作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它不仅关系到我们个人的安全,也关系到他人的安全。

  电力职工队伍是一支能吃苦、讲奉献的队伍,这是我从事电力工作以来最大的感受。为了确保用电安全,为了规范电力市场,我们电力职工付出的多,得到的少,假如再不留意安全,不把安全时时刻刻记在心头,那么我们职工的生命就会受到威胁,由于大家都知道“水火无情”,但假如对安全麻痹大意,电就象一个杀手。我更想说的是,工作在生产一线的工人责任重大,我们每一个人都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幸福,我们的安全,牵系着母亲的心,牵系着儿女的心,更是维系着幸福家庭的纽带!我真心期看,每一位电力工人,在工作的时候,千万要当心,为了自己,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保护好自己,杜尽一切悲剧发生,工作前一定要进行“三措一点”分析,千万不要违章作业,真正的做到:“高兴奋兴上班往,安安全全回家来”,由于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每年的六月,都是全国的安全生产活动月,可见安全的重要性,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大力倡导安全文化,进步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氛围。从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出发,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电力知识,达到启发人、教育人、进步人、约束人和激励人的目的,进而进步全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人人事事保安全”即要责备体员工在生活、学习、工作中重视安全,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也特别要求每一个电力员工进步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电力设备和电力职工的安全,还要正确地把握电力安全生产治理工作中的轻重缓急。安全生产治理者也应把“安全重于泰山”时时刻刻放在心上,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把安全提到讲政治的高度来熟悉。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跃”。近年来,电力安全生产固然慢慢步进良性循环轨道。但安全生产的现实提醒我们,安全生产治理工作还有很多的不足和漏洞,我们每一个电力职工都不能高枕无忧,一定要不断地加以改进。电力事业是布满朝阳的事业,电力企业是不畏艰苦、团结协作、无私奉献、敢于创新的企业,我们将用实际行动筑成一道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钢铁长城,让我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努力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了热电厂更美好的明天唱响安全的主旋律。

  关于安全生产月电力安全心得感想三

  日前,我班组织学习了《xx省电力公司两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和《xx、xx两起事故》的安全事故通报,事故主要原因是作业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查勘不到位。此次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负责人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电工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不能正确的停电、验电、挂接地线。事实再次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学习,再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行动中。

  通过学习,现体会如下:

  《xx省电力公司两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和《xx、xx两起事故》的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来的问题

  1。作业人员严重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不验电,不挂接地线的情况下进行上杆作业,严重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2。对线路设备不熟悉(该10kv线路隔离开关错接线)。日常对设备管理不到位,消缺管理不及时,判断缺陷不准确。日常的设备巡视过程没有认真,致使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没有及时解决,为此次的事故埋下了严重的导火索。

  3。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流于形式,现场查勘不到位,漏列了重大危险点(现场该线路上有8家双电源用户)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不按要求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形同虚设。

  4。安全工具,防护用品的配置工作未落实到位,对绝缘棒,验电器等绝缘工具的日常管理不完善。

  5。在该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实,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差,安全学习流于形式。

  通过此次事故的发生,我们应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我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设备全过程管理以及事故通报的学习,提高我们的安全思想素质,做到安全无小事。

  关于安全生产月电力安全心得感想四

  电力事业是个充满危险的工作,但只要掌握电力运行规律、时刻保持安全生产的警惕性,防微杜渐,认真对待每一次工作任务,是完全可以驯服“电老虎”的。我们手里的《安规》和种种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就是给这只凶恶的“电老虎”设计的层层牢笼和枷锁。这次事故,正是因为参与工作的人员对于已经“驯服”的“电老虎”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以为多年不发威的“电老虎”就真的成为“病猫”了。根本没有把电力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危险性看在眼里,这无异于擅自打开关押“电老虎”的牢笼和枷锁,这只凶恶的“电老虎”当然不肯放过任何发威的机会。

  通过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点心得:

  1、安全生产,不是口号

  安全生产,这是我们电力工作者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这不仅仅是个口号,更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准则,是我们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后的危险。忘记了这个准则,就是把自己加上作料送到“电老虎”的笼子里。

  2、服从指挥、听从调度

  如果没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电力工作的危险程度要远远大于战争。因为战争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牺牲,而电力生产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过“电老虎”的魔爪。打仗如果没有运筹帷幄、如果没有灵活指挥、没有各兵种、各单位协调配合,就要输掉战争。电力工作也一样,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为武器、如果没有严格的指挥,松松散散、各自为战、不服从指挥,就很有可能造成自伤、误伤事故,甚至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同时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绝不亚于输掉一场战争造成的后果。因此电力工作就要象军队那样,纪律严明,指挥到位。

  3、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随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安全生产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个人不遵守安全生产准则,后果可能是对别人造成伤害,这就是“谋杀”罪!也可能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这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职守”罪。我们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两票三制”,工作人员如果不能严格遵守,而是走走过场形式主义,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是威胁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就是犯罪。“蚌埠5.12”事故中就存在工作票“代签名”、“未签名”现象、也没有严格执行工作间断、转移签名制度,就是没有把遵守工作安全保障制度上升到遵守“法律”的高度。

  我以后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遵守“两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决不麻痹大意,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事业的繁荣,而珍惜自己和他人宝贵的生命。

  关于安全生产月电力安全心得感想五

  电力生产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施工爆破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而人祸又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人祸又可分为三种表现形式:其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发生了问题。其三是对规章不懂装懂,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

  显而易见,违章工作人员既是事故的制造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但是,可以肯定地说,所有已经发生的事故都不是工作人员的主观愿望。大凡发生了事故后,总结时都不难得出:安全基础不牢,安全观念淡薄,安全管理不善,技术素质不高,安全防护能力弱,习惯性违章等诸多教训的结论,都会把违章作业认为是事故的病灶,也提上了人们的议事日程。但深层次地去分析违章作业存在的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从源头上杜绝违章作业的办法来,是不是真正摆上了我们各级安全部门、管理者、生产人的办事日程? 勿庸置疑,经过有电以来的生产实践和血的教训,总结提炼了一套有效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制度。各电力生产企业又结合实际根据不同生产时期制定了大量的具体保证措施,以及上级随机性,针对性的电力安全生产的指示、通报、要求等。这些是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依据,且有唯一性。但是电力生产是一个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过程,从事生产的人又是这个过程是否安全的决定因素。而人的认识水平,接收能力,工作姿态,经验积累等等又各尽不同,要把所有确保电力生产的依据变为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职工的自觉行动,应是从事电力生产安全的管理者,生产者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课题。我认为:唯一的途径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

  首先,要为我而学。安全既是电力生产本身的需要,更是生产职工的生命保障线,安规技规既反应了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规律,又是从事生产人的行为规范。因此,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人,都应明白学习安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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